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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编辑:中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来源:冯江2006-8-1
 
反垄断法在国际上被称为“经济宪法”、“自由经济大宪章”,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相继制定了反垄断法,中国也正在制定反垄断法,它的必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基本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最为重要的一部法律。
市场本身并不具有维护公平竞争的内在机制,当企业自身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有可能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去谋求垄断利益。反垄断法的宗旨是使市场保持一种自由竞争的态势,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保障企业在市场上自由参与竞争的权利。
反垄断法的作用主要有四方面:第一,反垄断法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对构建一个自由竞争市场环境,开放的市场结构,有序的市场秩序的法律保障;第二,可以促进打破中国基础领域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第三,有利于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四,有利于中国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
反垄断法对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行政性垄断等垄断行为具有规制作用,对大垄断企业、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也有一定限制作用。
中国反垄断法是生长在经济垄断与行政垄断历史的环境之中,面对的是强大的垄断势力,障碍重重。
我们盼望反垄断法早日出台,但是,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即使它出台,目前也是不能彻底解决中国所有的垄断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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